塔中王子:两个失踪的男孩与急需他们消失的国王

伦敦塔并非监狱——起初并非如此

1483年5月,十二岁的爱德华五世抵达伦敦塔时,那里并非惩罚之所。在那个年代,伦敦塔是等待加冕的国王的传统居所。它确实坚固——古老城墙内是一片石砌建筑与庭院的综合体,仆役林立,房间布置得体。男孩由其叔父理查·格洛斯特公爵带来,后者在爱德华四世突然驾崩后出任摄政护国公。格洛斯特是国王的叔父。伦敦塔是理所当然的去处。加冕典礼定于6月22日举行。

然而加冕典礼并未举行。1483年5月之后,一切预期中的事都没有发生。

爱德华的弟弟——约克公爵约克的理查,时年九岁——于六月间在令当时人颇感不安的情形下来到塔中与兄长相聚。男孩们的母亲伊丽莎白·伍德维尔在丈夫驾崩后已于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寻求庇护。她不愿交出幼子。格洛斯特的理查向她施压,坎特伯雷大主教出面斡旋,最终伊丽莎白·伍德维尔将约克的理查交由其叔父监护,据称是因为继续拒绝可能被视为政治挑衅。她后来说她别无选择。她或许是对的。

从这时起,两个男孩同在塔中。此后数周所写的记述描绘他们在塔内庭院嬉戏,外界人等可以望见。然而渐渐地,目击记录越来越少。到1483年暮夏,男孩们已不再现身。这段记录的沉寂,在五个世纪的历史探询中,从未得到充分的解释。


篡位

1483年6月26日——被取消的加冕礼四天后——格洛斯特的理查被宣布为英格兰国王理查三世。此事的运作机制本身就是历史争议的主题,但核心工具是一份名为《王权条例》的请愿书,由贵族与平民代表会议呈递给理查。请愿书主张,爱德华四世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无效,因为爱德华在迎娶伊丽莎白之前已与埃莉诺·巴特勒夫人有过预婚契约——即秘密订婚或成婚。若此预婚契约成立,爱德华四世的子女即为非婚生子。他们无权继承王位。理查作为下一位合法男性继承人,从而成为国王。

预婚契约的证据由巴斯与韦尔斯主教罗伯特·斯蒂灵顿提出。独立佐证从未被发现。其时机——恰在需要将两个孩子从继承顺序中移除之际才被提出——颇为耐人寻味。

理查若要巩固王位,这两个男孩不仅需要从继承顺序中被移除,更需要从棋局上彻底消失。一个活着的、被宣布为非婚生子的爱德华五世,将永远是任何意图挑战理查统治权的人的集结旗帜。孩子们的非婚生身份是一种可被推翻的法律虚构。而孩子们本身却无法被抹去其存在。


最后的目击

多米尼克·曼奇尼是一位意大利访客,1483年夏曾身处伦敦,写下了一份当代记述。他记载,在他于理查加冕后不久离开英格兰时,爱德华五世已被转移到塔内深处的内室,鲜少露面。他注意到男孩现身的频率越来越低,周围的人都为他的性命忧惧。曼奇尼记录,随侍爱德华的御医泪流满面——男孩已作临终忏悔,仿佛预感到死亡将至。

托马斯·莫尔在事发约三十年后,根据亲历者的口述写下记述,描述男孩们被移往塔内更深处,探视受限,仆役削减。他指名詹姆斯·泰瑞尔爵士为奉理查之命组织谋杀的人,并提供了一份详尽——也许过于详尽——的杀害经过:王子们在夜间被人闷死于床上,尸体埋于塔内一处楼梯底部。

莫尔的记述是被引用最多、最为详尽也最受争议的版本。他在都铎王朝统治下写成此书,而那个王朝出于充分的政治理由,需要维持理查三世是杀人凶手这一说法。莫尔本人在1483年只是一个幼童,并未亲历其事。他点明了消息来源——但那些来源难以独立核实,且其记述中某些细节在其他方面被证实有误,这使历史学家对整份记述保持审慎态度。


骨骸

1674年,在伦敦塔内翻修一处楼梯的工人发现了埋在石阶之下的一只木箱。箱内是两具儿童的骨骼遗骸。查理二世下令将骸骨置于瓮中,存入威斯敏斯特修道院,至今仍安放在一座大理石纪念碑之下。碑文将其认定为爱德华五世与约克的理查的疑似遗骸。

1933年,两人对骸骨进行了简短检验:档案馆长劳伦斯·坦纳与牙科外科医生威廉·赖特。他们的检验——在一次会议中对瓮内遗骸进行,未使用现代法医设备——结论认为遗骸与两位王子失踪时的年龄相符。年龄较大的骨骸显示出颌骨疾病的迹象,或曾造成长期疼痛,与曼奇尼记述中爱德华曾患病的暗示相吻合。

至今未进行DNA检测。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堂务委员会掌管进入该瓮的权限,并已多次拒绝进一步检验的请求。最近一次正式请求于2013年提出,遭到拒绝。遗骸尚未经科学方法测定年代。其物种——是否为人类——尚未经现代分析最终确认。以当代标准衡量,1933年检验的全部结论均属初步性质,且已受到审阅其方法论的法医专家的质疑。

若这些骸骨确属两位王子,通过与其母系亲属的在世后裔进行DNA比对,或许可以确认身份。理查三世本人于2012年在莱斯特被掘出,并通过与其姐妹安妮·约克的在世直系母系后裔进行线粒体DNA比对,得到了正面确认。同样的技术在理论上可应用于伦敦塔的骸骨。然而这一切从未付诸实施。


嫌疑人

理查三世是传统嫌疑人,以动机、手段与机会的综合权重而言,仍是最有可能的凶手。他控制着伦敦塔,他需要男孩们消失,他确实采取了损害两人利益的行动——取消加冕典礼,宣布其为非婚生子,监禁其伍德维尔派支持者。稀少的当代记述也指向他。

然而对理查的指控并非板上钉钉。其他嫌疑人也被提出。

白金汉公爵亨利·斯塔福德是理查在篡位过程中最亲密的盟友,在与理查决裂并于1483年秋领导一场失败叛乱之前,对伦敦塔拥有非同寻常的进入权限。一些历史学家主张,白金汉有其自身的王朝野心,并可能独自安排了杀害行动。这一理论由托马斯·莫尔在其记述的一个变体中明确提出,它转移了罪责但并未为理查开脱——两人都处于可以采取行动的位置。

亨利·都铎——即1485年在博斯沃思击败理查后成为亨利七世的人——也偶尔被提及。他从1485年8月起控制伦敦塔。若两位王子在理查统治期间存活,且在都铎王朝初期被杀,随后的沉默同样可以得到解释。亨利七世镇压《王权条例》一事——他下令销毁所有副本,并将持有该文件列为重罪——被视为可疑之举:一位对自身合法性有把握的君王,不需要抹去那份宣告其前任之子为非婚生子的文件。

最令人心绪难宁的变数是珀金·沃贝克——一位于1491年出现并自称约克的理查(即年幼的王子,逃脱且仍在人世)的觊觎者。沃贝克获得了欧洲宫廷的支持,在被俘并于1499年被处决之前,曾多次向亨利七世的王位发起挑战。亨利七世始终拒绝从实质上回应沃贝克的声索,只愿攻击他是冒充者。沃贝克究竟是真诚地相信自己的身份、是政治工具,还是某种更为复杂的存在,至今悬而未决。


机构的沉默

使塔中王子案真正无解——或使其解答在政治上敏感——的,并非证据的缺失,而是证据存在于至今仍无法触及的地方。

威斯敏斯特修道院中的骸骨本可接受检测,却至今未被检测。决定权归属于一个已多次拒绝正式请求的机构。所给出的理由从对王室遗骸的尊重,到对可能得出何种有用结论的不确定性,不一而足。历史学家数十年来所指出的潜台词是:结论或许会以令人不安的方式具有决定性——要么确认骸骨属于王子们,从而迫使人们正视谁杀了他们的问题;要么揭示骸骨并非王子们的遗骸,从而引出真正的遗骸究竟在何处的问题。

在两个男孩从伦敦市中心一处戒备森严的王室居所失踪五百四十三年后,答案或许就静静地躺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一只瓮中,等待着开口说话的许可。

证据评分卡

证据强度
3/10

没有任何遗骸经过法证确认,没有任何同时代的谋杀文件存在,而主要叙述来源——托马斯·莫尔——是在事发三十年后、在一个具有强烈政治动机将罪名归咎于理查三世的政权统治下写成此书的。1674年发现的骸骨是最接近实物证据的东西,但从未经过科学测定年代或DNA检测。

证人可信度
2/10

多米尼克·曼奇尼是最可靠的当代证人——他曾在场,立场中立,且在离开英格兰后即刻写下记述。但他并未目睹谋杀;他目睹的是王子们被撤离公众视野,听闻的是传言。其他所有记述均写于事发数年乃至数十年之后,往往在都铎王朝资助下完成,具有明显的政治动机来塑造叙事走向。

调查质量
1/10

从未进行过任何正式调查。都铎政权有充分动机将罪责归于理查三世,却从未进行审判、正式调查或提供将任何具名个人与死亡事件相关联的文件证据。五个世纪的历史学术研究虽厘清了政治背景,却未能解决核心事实问题。

可破获性
4/10

考虑到其年代久远,本案具有异乎寻常的可解性,因为实物证据可能仍存于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对1674年骸骨进行DNA检测,可以确认或排除王子的身份;若身份得到确认,法医分析可以确定大致死亡年龄,并有可能确定死因。障碍是制度性的,而非科学性的。若对骸骨进行检验,本案将成为史上法医学解析最为深入的悬案之一。

The Black Binder分析

最易被忽视的细节:白金汉叛乱的时间节点

历史学界对塔中王子案的关注,绝大多数集中于理查三世的动机与托马斯·莫尔的记述。长期被低估的细节,是王子们失踪与白金汉公爵1483年10月叛乱之间的时间关系。

白金汉是理查在篡位过程中最亲密的合谋者。他获得了丰厚赏赐——大量土地授予、英格兰总督之职、对威尔士事务的实际控制权。在1483年夏,除理查的近身亲信外,他进入伦敦塔的权限几乎无人能及。然而到1483年秋,白金汉突然反目,加入了反对理查的阴谋,并于11月被捕处决。

未获得足够分析权重的细节,在于叛乱名义上围绕着什么展开。最初围绕伍德维尔家族及前爱德华四世支持者而凝聚的阴谋,起初似乎基于王子们仍在人世、可以被解救这一假设。然而到叛乱于10月实际发动时,目标已经转变:阴谋者们的旗帜转向了亨利·都铎,而非营救王子。这一转变意味着,在1483年夏阴谋形成与10月发动之间的某个时间,阴谋者们已经断定王子们已经死亡。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大致的死亡上限时间节点:王子们在1483年10月之前就已被判定死亡,完全在理查对伦敦塔拥有无可争议控制权的时期之内。

叙述的矛盾:莫尔的记述与其刻意的精确性

托马斯·莫尔对谋杀的记述——詹姆斯·泰瑞尔爵士安排约翰·迪顿与迈尔斯·福里斯特两人将熟睡中的王子们闷死——因其具体细节而引人瞩目。莫尔点名了凶手,描述了方法,描述了埋葬地点,还称迪顿后来认罪,福里斯特死于任职期间。这种具体性恰恰是使此记述可疑之处。

矛盾在于:莫尔的记述写于亨利八世统治期间,距事发约三十年。泰瑞尔已于1502年被处决——以不相干的叛国罪——无从开口。福里斯特据报已死。莫尔说迪顿还在世并已认罪。但迪顿从未被起诉。若迪顿真的认罪说自己谋杀了两位王子,其未受追诉实属异常。最简约的解释是,莫尔的记述是一种重构——可能基于真实证词,也可能大部分出于虚构——服务于将谋杀罪名确定性地归咎于理查政权这一政治目的。这并不意味着理查三世无辜,而是意味着:记述谋杀经过的主要叙述来源,其细节并不可靠;将其视为目击证词的研究者,已然被引入歧途。

核心未解问题:为何不对骸骨进行检测?

这个案子的核心未解问题,并非谁杀了王子们——证据的重量指向理查三世政府,白金汉则是另一种可能——而是为何威斯敏斯特修道院中的骸骨从未接受现代法医分析。

DNA比对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理查三世的线粒体DNA已于2013年得到确认,可沿女性血统追溯。王子们与其姐妹共享母系血统——其中几位有据可查的后代仍在世。对伦敦塔骸骨与约克的伊丽莎白女性血统的在世后裔进行线粒体DNA比对,将以很高的把握确定骸骨是否属于王室成员。数十年间、多次正式请求之后,这一检验仍遭拒绝——这是本案中单一最重要的程序性悬案。无论这一拒绝反映的是机构的谨慎、英格兰国教会在管理王室遗骸方面的敏感性,还是对检验结果可能揭示之事的特定顾虑,其结果是:一件可能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实物证据,就静静地躺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一只大理石瓮中,而历史学家们却仍在依据不完整的中世纪编年史争论不休。

侦探简报

你并非从零开始。在这个案子中,你所拥有的证据超出通常所承认的——你有那些骸骨。 你的第一项任务,是弄清究竟是什么在阻碍对威斯敏斯特修道院遗骸进行DNA分析,以及这一障碍是否可以被移除。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堂务委员会已拒绝了正式请求。最近一次实质性请求于2013年提出,由理查三世协会与学术历史学家联合提交。院长的回复援引了对实施此类检验会造成"困扰"的顾虑,以及对结论不确定性的担忧。梳理英格兰王室遗骸访问权限的法律与制度框架,判断议会调查、验尸官法庭或直接向君主请愿是否可以强制或促成检验。这并非法律上的不可能——而是制度上的抵触,而制度上的抵触是有施压支点的。 你的第二项任务是线粒体DNA链条。理查三世的身份认定于2013年得到确认,方法是将其线粒体DNA与理查之姐安妮·约克的直系母系后裔迈克尔·伊布森进行比对。王子们与其姐约克的伊丽莎白共享母系血统,她的后裔涵盖有据可查的都铎及其后各王朝血脉。确定是否存在一位约克的伊丽莎白的在世、有据可查的直系母系后裔,并判断其是否愿意提供比对样本。谱系学研究已基本完成——这是一个定位并接触合适人选的问题。 你的第三项任务是1933年的检验报告。劳伦斯·坦纳与威廉·赖特撰写了一份报告。该报告及其底稿,应分别存于威斯敏斯特修道院文书室与皇家外科医师学院档案馆。阅读实际的检验记录,而非摘要性结论。注意检验者对哪些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他们拒绝确定陈述的内容,以及骨骼遗骸是否显示出与王子已知年龄或性别不符的特征。1933年的检验被反复引用为支持身份认定的依据,但也被反复二手、三手转述。原始文件值得重新审视。 你的第四项任务是白金汉时间线。梳理1483年5月至10月间白金汉与伦敦塔每一次有文献记载的接触。理查三世统治期间的衡平法庭卷宗、特许状卷宗与密令卷宗,大部分可通过基尤国家档案馆获取,并经各类学术项目实现了数字化。确定白金汉最后一次有文献记载进入伦敦塔的时间,以及阴谋者首次放弃以解救活着的王子为目标的最早迹象出现于何时。那段空白,最可能便是谋杀发生的时间。

讨论此案件

  • 1674年在伦敦塔发现、后安葬于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骸骨,至今未经DNA检测,尽管与在世王室后裔进行比对在技术上完全可行——考虑到理查三世已于2013年成功通过DNA确认身份,对伦敦塔骸骨持续拒绝检验这一事实,揭示了历史真相、机构权威与英国君主制政治记忆之间怎样的关系?
  • 理查三世、白金汉公爵亨利·斯塔福德与亨利七世均曾被提出为王子死亡的责任人,每种理论均有部分证据支持,也均有其他证据削弱——考虑到两个男孩被关押在一座戒备森严的王室要塞内,处于一个需要将他们政治上中和的政权控制之下,具体凶手的身份,是否与查明使其被杀害成为可能、使其被掩盖得以持续的结构性条件同等重要?
  • 珀金·沃贝克于1491年出现,自称是约克的理查,并在被亨利七世俘获处决之前的十年间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真对待——若一位可信的英格兰王位觊觎者直至1499年仍以此身份存在,这对同时代人关于王子命运的实际知情、猜测或相信揭示了什么?而亨利七世为何宁愿拒绝从实质上回应沃贝克的身份声索,而非直接出示证明幼年王子已死亡的证据?

来源

特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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